为了能使正常开展工作,应该定期对西安气瓶进行试验检查,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可燃性和助燃性的气瓶千万不能混放在一起,各种气瓶也应该按照规定分开存放。具体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,腾顺给大家梳理了一写检查说明,希望能给到大家一些帮助!
1、设备检查
1.1 气瓶必须经当地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或...劳动部门审查同意,方可生产;高压气瓶还需送国家劳动人事部锅炉局备案后方可生产。
1.2 气瓶必须有质量合格证,钢印标记齐全,其他漆色字样符合规定。
1.3 气瓶内、外边面不得有裂纹和重皮。
1.4 气瓶附件。
1.4.1瓶阀应有防护装置(如气瓶佩戴瓶帽,瓶帽必须有泄气孔)。
1.4.2瓶阀侧面接头的连接机构,能防止可燃气体与非燃气体错装。
1.4.3气瓶上应佩戴两个防震圈。
1.5气瓶充装前,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,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应事先妥善处理,否则禁止充装;
1)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或漆色字样脱落,不易识别气瓶种类。
2)安全附件不全、损坏或不符合规定。
3)未判明装过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。
4)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。
5)钢瓶超过检验期限。
6)瓶体经外观检查,有缺陷,不能保证安全使用。
7)氧气瓶或强氧剂气瓶的评议或瓶阀沾有油脂。
1.6气瓶充装压力气体时,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设计压力。
1.7充装液化气体
1.7.1严禁过量充装,严格实行充装重复复检制度。
1.7.2必须认真填写充装记录。
1.7.3称重衡器应保持准确。
1.7.4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。
1.8气瓶应专用,要将气瓶改装。
盛装其他气体时,须取得充装单位的同意,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低于改装后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压力,并进行专门的清洗,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。
1.9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,每三年检测一次,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,每五年检测一次,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,每两年检测一次。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时,应提前进行检验。
1.10气瓶承压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.5倍。
1.11气瓶技术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,必须降压使用或者报废;
1)瓶壁有裂纹、渗漏或者明显变形。
2)经测量.小壁厚进行强度校核,不能按照原设计压力使用。
3)高压气瓶的容积残余变形率大于10%。
1.12气瓶经检验后,必须在规定的位置打钢印。
2、行为检查
2.1制定和贯彻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,并对管理、操作和运输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教育、考核。
2.2气瓶使用中应遵守以下规定;
1)禁止敲击、碰撞
2)瓶阀冻结不得用火烘烤
3)气瓶不得靠近热源,可燃、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。
4)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
5)夏日防止日光暴晒
6)瓶内气体不得用尽,必须留有剩余压力
7)盛装易起聚合瓜的气体气瓶,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
2.3运输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
1)旋紧瓶帽,轻装轻卸,严禁抛滑或撞击。
2)气瓶装车应固定,横向放置时,气瓶头朝向同一方向,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。
3)夏季有遮阳设施,防爆晒
4)车上禁止烟火,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
5)易燃品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,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剂同车运输
6)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的气瓶,不得同车运输
2.4储存有气的气瓶,应符合下列规定
1)旋紧瓶帽,放置整齐,留有通道,妥善固定,气瓶卧放应防止滚动,气瓶头部朝同一方向。高压气瓶堆放,不得超过五层
2)盛装有毒气体的气瓶或所装介质相互接触后能引燃爆炸的气瓶,必须舍友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。
3)盛装易起聚合反应的气体气瓶,必须规定储存期限
4)储存气瓶的仓库建筑,应符合TJ16-74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的规定。
以上就是有关西安气瓶检测的情况说明,想要深入了解的朋友欢迎前来咨询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