气瓶检验检测专业服务商
GAS INSPECTION AND DETECTION
TEL:13319181168 13759883366
新闻中心
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: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常见问答

气瓶等级使用登记证的办理要求

所属分类:常见问答 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8-09    作者:admin
  分享到:   
二维码分享

        车用LNG气瓶以车为单位办理使用登记(一车多瓶情况下使用登记证上要注明全部气瓶信息)。此外,若气瓶距离制造日期不超过一年的,办理使用登记应按照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》规定提交相关材料;距离制造日期超过一年但不超过三年的,办理使用登记时要提供连续的年度检查报告;距离制造日期超过三年的,办理使用登记时要提供定期检验报告和连续两年的年度检查报告;定期检验超过一年的,办理使用登记时需提供定期检验报告和年度检查报告。

Copyright © 陕西腾顺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陕ICP备2021002647号-1   网站地图  XML  RSS

技术支持:  城市分站:  陕西  咸阳  西安

您有6条未读询盘信息!
万家灯火